- 广州人才网>>佛山资讯
-
禅城国土局原副局长蔡世峰获刑5年作者:ywh 来源: 阅读次数:6990次 发布日期:2011年9月06日
当官的怕贪,能真的居高而清的人也需要有一定的品质与能耐。禅城国土局原副局长蔡世峰获刑5年,请阅读佛山人才网提供的下文。
法院查封土地无法过户可以找他,因规划改变发展商想尽快交地可以找他,甚至村里用地想违法处理也可以找他,禅城区国土局原副局长蔡世峰手中的权力看上去还真的很大。近日,记者从禅城区检察院官方微博(@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上了解到,这位“土地爷”因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0000元、港币105000元被禅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这也是禅城区检察院开通官方微博以来公布的首宗职务犯罪案件。
南都记者了解到,蔡世峰今年44岁,大学本科文化,因涉嫌受贿罪被禅城区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今年5月13日禅城区检察院向禅城区法院提起公诉。6月9日,蔡某受贿案在法院开庭审理,禅城区检察院组织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三部门的公务员共100多人到法院旁听,希望以案说法,增强办案的警示教育作用。7月20日,禅城区法院认定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蔡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但因具有自首、立功情节并积极退赃,应减轻处罚,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五年。
“三宗罪”
1办理查封土地过户受贿金额:10万元人民币
2007年8月,霍某向某房地产策划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块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的土地,无法办理土地过户手续。霍某为了违规办理该地过户手续,送给时任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局副局长蔡世峰人民币10万元好处费请求帮忙。事后蔡世峰将其中的人民币95000元用于购买家居。
2改变规划加快交地速度受贿金额:10万元港币
2007年,佛山某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南庄一面积为400亩的土地,后因规划改变,需置换其中约8亩土地。为尽快交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出面请求蔡世峰帮忙,并先后于2009年春节期间和2010年中秋节前后各送给其好处费港币50000元。蔡世峰将所收受的100000元港币用于个人开销。
3处理村里违法用地问题受贿金额:5000元港币
2006年9月,禅城区某村村委书记霍某为处理本村违法用地问题,邀请蔡世峰以及原南庄国土所所长何某、郑某(均已判刑)等人到澳门木工,在旅游过程中蔡世峰收受了霍某送的好处费港币5000元。
相关招聘信息:财务助理招聘 总经理招聘
上一篇:摩托男被货车撞飞爬起又被碾死 下一篇:广佛同城明年基本实现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