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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环境公报:一年354天空气质量优良作者:ywh 来源: 阅读次数:5612次 发布日期:2011年7月01日
佛山环境公报:一年354天空气质量优良,佛山特为大家整理了下文,仅各位阅读。
昨日,市环保局发布《2010年佛山市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指出,去年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百分百达标,有354天空气优良,全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水环境:饮用水源稳定达标
据《公报》显示,去年全市饮用水源地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主要江河水质基本稳定,东平水道、容桂水道和潭洲水道达到相应水质标准,西江干流、顺德水道、东海水道、平洲水道的粪大肠菌群指标仍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城市内河方面桂畔海、大良河、高明河达到相应水质标准,佛山水道、西南涌、大棉涌、水口水道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超标污染物主要为氨氮、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溶解氧等。7条城市内河中西南涌、高明河水质保持稳定,佛山水道、大棉涌、桂畔海、大良河、水口水道水质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
大气环境:
总体良好酸雨率仍偏高
《公报》中称,去年我市城市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优良(API≤100)天数为354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7.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0.037毫克/立方米、0.051毫克/立方米、0.064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三项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均较2009年有所下降。降尘浓度为4.66吨/平方公里o月,优于省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o月)。但全市降水pH均值为4.35,全年酸雨频率为83.4%,仍然居高不下。
从酸雨成分看,雨水中硝酸根比例上升、硫酸根比例下降,反映了“十一五”期间二氧化硫减排成果,也说明家居尾气排放的氮氧化物加重了酸雨污染。
声环境:交通噪声成“超标主因”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6.0dB(A),达到国家区域环境噪声2类区昼间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源构成以社会生活和道路交通类声源为主。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为67.0dB(A),未超过70dB(A)的标准。
全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7.6dB(A),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1.2dB(A),其中1类区和4类区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超过相应质量标准。据了解,1类区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4类区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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