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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五种特殊病可获千元门诊补助
作者:ywh 来源: 阅读次数:7041次 发布日期:2011年7月01日

  南海将率先在全市建立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补助制度,9月起五种特殊病可获千元门诊补助,详细的资讯内容大家可以阅读佛山人才市场整理的下文。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南海区将在全市率先建立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补助制度,如廖姨一样患有高血压等5类疾病的参保居民就医负担将得以减轻。5种门诊特殊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反复肺感染、各种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脑血管疾病及脑障碍性病变后遗症。按前日正式出台的《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补助制度》,患有5种疾病之一或以上的,每个参保居民一个社保年度最多可获1000元的补助。预计南海将有超过4万居民因此制度受惠。
  
  “从上一个社保年度门诊中,我们了解到以上5类病种发病率较高,而这些慢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且费用较高。”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陈宏泽表示,居民门诊特殊病种医疗补助制度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共同筹资,每年补助5000万元,个人无需缴费。
  
  陈宏泽介绍,参保居民欲获得此项补助,须先在其居民门诊所选择的医院申办资格。获得此资格后,在该医院诊治该病种的费用,首选进行居民门诊核报后,剩余部分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按70%进行补助,二级医院及以上按50%进行补助。他提醒,居民转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重复享受该医疗补助。
  
  比如,南海区一居民患高血压Ⅱ期,定点医院为一级医院。一次看病发生医疗费用100元,其中属于不纳入医保范围的费用20元。按照新规,居民首次按居民门诊医保有关规定核报(100-20)×70%=56元;再按医疗补助的70%进行二次核报(100-20-56)×70%=16.8元。经过两次核报后,居民实际个人报销为56+16.8=72.8元,个人仅需自费27.2元。而目前,按居民门诊医保有关规定核报为56元,个人需自费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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